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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罚执行公示
云南省第三女子监狱
提请减刑建议书
(2020)三女监减字第222号
罪犯雷音,女,1976年2月10日出生,景颇族,云南省芒市人,初级中学教育,现在云南省第三女子监狱服刑。
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12日作出(2017)云31刑初239号刑事判决,以被告人雷音犯贩卖毒品罪,判处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03月21日作出(2018)云刑终149号刑事裁定,维持原判。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,于2018年06月13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。
该犯近期死刑缓刑执行期间无故意犯罪,具体事实如下:
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,认罪悔罪;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,接受教育改造;积极参加思想、文化、职业技术教育;积极参加劳动,努力完成各项劳动任务,2018年09月至获记表扬3次。
为此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五十条第一款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六十一条第二款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》第三十一条之规定,建议对罪犯雷音予以减为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。特提请裁定。
此致
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
云南省第三女子监狱
2020年04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