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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定主动公开
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会见指南
各位服刑人员亲属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》中罪犯会见管理有关规定及上级工作要求,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已于2023年2月1日起恢复办理服刑人员现场会见,现就会见相关事宜再次通告如下:
一、 会见范围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》及罪犯会见管理有关规定,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会见的亲属主要包括:
(一)亲属范围包括配偶、血亲和姻亲。
配偶:男女因结婚而形成的亲属关系。
血亲:父母、子女、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孙子女、外孙子女;继父母、继子女;养父母、养子女。
姻亲:岳父母、公婆,子女、兄弟姐妹、孙子女、外孙子女、继子女、养子女的配偶。
(二)外国籍服刑人员的会见对象仅限于直系亲属、监护人及所属国家驻华使、领馆工作人员。外国籍罪犯亲属需经监狱管理局狱政处批准。
(三)服刑人员会见未成年子女的,其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可以陪同,包括法定监护人和指定监护人。
未列入上述范围的人员不予办理会见。
二、现场会见时间及地点:
(一)现场会见办理时间:
上午:8:30至11:30
下午:13:00至16:00
(二)监狱周五、周六办理现场会见,各监区2023年会见安排如下:
月份 监区 |
二月 |
三月 |
四月 |
五月 |
六月 |
七月 |
八月 |
九月 |
十月 |
十一月 |
十二月 |
一监区 |
3日 |
4日 |
1日 |
5日 |
3日 |
7日 |
5日 |
1日 |
7日 |
3日 |
2日 |
二监区 |
4日 |
3日 |
7日 |
6日 |
2日 |
1日 |
4日 |
2日 |
6日 |
4日 |
1日 |
三监区 |
10日 |
11日 |
8日 |
12日 |
10日 |
14日 |
12日 |
8日 |
14日 |
10日 |
8日 |
五监区 |
11日 |
10日 |
14日 |
13日 |
9日 |
8日 |
11日 |
9日 |
13日 |
11日 |
9日 |
六监区 |
17日 |
18日 |
15日 |
19日 |
17日 |
21日 |
19日 |
15日 |
21日 |
17日 |
15日 |
八监区 |
18日 |
17日 |
21日 |
20日 |
16日 |
15日 |
18日 |
16日 |
20日 |
18日 |
16日 |
九监区 |
24日 |
25日 |
22日 |
26日 |
24日 |
28日 |
26日 |
22日 |
28日 |
24日 |
22日 |
十监区 |
25日 |
24日 |
28日 |
27日 |
23日 |
22日 |
25日 |
23日 |
27日 |
25日 |
23日 |
(三)会见地点:一、二、三、五、六、九监区在一监管区会见服务中心;八、十监区在二监管区会见服务中心。
三、现场会见办理:
(一)首次来监狱会见的服刑人员亲属,须持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和证明本人与服刑人员关系的材料:
1.户口薄;
2.结婚证;
3.出生医学证明;
4.公证文书;
5.亲子鉴定书;
6.服刑人员亲属、监护人主动提供的有效证件、证明材料,如:公安机关、军队政工部门、司法机关等党政机关出具的证明,服刑人员原单位出具的证明,服刑人员工作档案记载,墓碑铭文等证明,明确服刑人员亲属关系的人民法院判决书。
非首次会见的,凭本人居民身份证、会见证办理会见手续。
(二)现场会见流程
现场会见:取号→接受安检→存放物品→窗口验证→等候通知→会见
四、不予会见的情形
(一)严管级罪犯、新入监一个月内的罪犯,以及禁闭期间的罪犯不予批准会见。
(二)服刑人员亲属无有效身份证件,弄虚作假,不配合安检或有明显精神异常、酒后、衣冠不整者及其他异常行为的。
五、会见须知:
(一)服刑人员每月可以会见亲属、监护人1次。可在远程视频会见或现场会见中选择一种会见方式。即当月已进行远程视频会见的服刑人员不再办理现场会见,已现场会见的服刑人员不再办理视频会见。每次会见人数不超过3人。
(二)会见时间规定。会见每月一次(含视频会见),现场每次会见时间不超过30分钟,视频会见每次会见时间不超过15分钟。
(三)家属会见时应接受警察的监督管理,积极配合做好对罪犯的思想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。
(四)家属会见时禁止有下列情形:不得大声喧哗、打闹,禁止使用手机、录音、录像、照相等设备。
(五)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》及罪犯会见管理有关规定,家属会见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监狱应当中止会见。中止会见的情形:
1.为罪犯私传物品;
2.不服从警察安排和管理,对吵闹、谩骂、攻击和其他不配合管理行为,无理取闹扰乱会见现场秩序的;
3.使用隐语、暗语或者非规定语种交谈,不听劝阻的;
4.携带或者使用手机、录音、摄影(像)设备的;
5.违反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及其他违反监狱会见管理规定的情形;
会见的亲属及罪犯有违反上述规定的,警察有权中止会见,并视情节停止会见6至12个月。
六、视频会见:(仅限云南省内)
远程视频会见:服刑人员亲属可通过手机-微信-小程序-会见预约中申请→司法行政机关审核身份、条件→司法行政机关通知服刑人员所在监狱→等待司法行政机关告知审核结果、会见时间→按时到司法行政机关办公场所视频会见。
七、温馨提示
(一)交通路线
现场会见地址: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一、二监管区会见服务中心(昆明市五华区教场北路447号)。可乘坐公交车K5路到泉林雅居或乘坐139路、187路到泰龙阁小区停车场。车辆一律停在监狱1号岗亭外停车场,见路边指示牌。家属进入监狱区域后按照监狱划定的路线行进,不得超越监狱划定的范围活动。
(二) 通信地址
通信地址:云南省昆明市西郊林家院166号信箱附XX号(附XX号指服刑人员所在监区,如服刑人员在一监区为“附1号”)
邮政编码:650102
(三)咨询电话
会见业务咨询电话:0871-65116351、65126134(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狱政管理科) 由于业务量较大,如有占线情况请重复拨打,请予以理解支持。
2023年以后会见时间,敬请关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微信公众号,将在12月发布次年会见时间安排,如有会见政策调整及变动,监狱会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告知。
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
2023年5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