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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罚执行公示
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、国家安全部、司法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《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》(司发通〔2023〕24号)有关规定,现将我省监狱提请的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公示如下(公示时间自2024年1月8日起至2024年1月10日止):
序号 | 呈报 单位 |
罪犯 姓名 |
出生 年月 |
性别 |
罪名 |
原判 刑期 |
现刑期起止 | 申请暂予监外执行事由 | 病情诊断或妊娠检查结果 |
1 |
保山监狱 |
吕长明 |
1950年2月12日 |
男 |
运输毒品罪 |
有期徒刑十五年 |
2016年10月31日 至 2030年4月30日 | 保外就医 |
符合《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》第十四条 |
如对以上案件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间向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刑罚执行处反馈。公示期满,对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暂予监外执行的,按有关规定办理。
联系电话:0871-66116151(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刑罚执行处)
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刑罚执行处 2024年1月8日